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2024年消防監(jiān)督執(zhí)法車輛租賃服務項目(GZSW24143FC3244)更正公告(第二次)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GZSW24143FC3244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2024年消防監(jiān)督執(zhí)法車輛租賃服務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10月09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采購文件
更正內(nèi)容:原采購文件詳細評審表商務部分“服務響應時間”評分項:
評審標準 | |
服務響應時間(5.0分) | 根據(jù)響應供應商的服務響應時間進行評審: (1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0.5小時內(nèi)(含0.5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5分; (2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0.5-1小時內(nèi)(含1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4分; (3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1-1.5小時內(nèi)(含90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3 分; (4)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 1.5-2小時內(nèi)(含2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 2 分; (5)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超過2小時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 1 分。 注:響應供應商需提供承諾函(格式自擬)并加蓋供應商公章,未提供的不得分。 |
現(xiàn)更正為:
評審標準 | |
服務響應時間(5.0分) | 根據(jù)響應供應商的服務響應時間進行評審: (1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0.5小時內(nèi)(含0.5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5分; (2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0.5-1小時內(nèi)(含1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4分; (3)響應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1-1.5小時內(nèi)(含1.5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3 分; (4)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 1.5-2小時內(nèi)(含2小時)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 2 分; (5)供應商在采購人提出服務需求后超過2小時到達服務地點進行服務的,得 1 分。 注:響應供應商需提供承諾函(格式自擬)并加蓋供應商公章,未提供的不得分。 |
更正日期:2024年10月14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無
四、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廣州市花都區(qū)消防救援大隊
地址:廣州市花都區(qū)建設(shè)北路185號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61283124
2.采購代理機構(gòu)信息
名稱: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地址:廣州市環(huán)市中路205號恒生大廈B座501室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83592216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歐陽小姐
電 話: 020-83592216-809
·
· 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· 2024年10月14日